11月26日,泸县建校召开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会议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张永鸿主持。
会议学习了《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对其中列举的问题进行了解读。根据学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情况,还组织学习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会议指出,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的基本底线,是对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学习准则,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以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活动。
会议强调,全校教职工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涵,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学校将进一步修订师德考核细则,完善师德考核指标,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