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6〕26号)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针对泸县教育局2016年12月26日发出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通知》精神,我校于12月27日晚19时30分组织了食堂超市业主及员工召开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专题会议。学校分管后勤服务副校长洪林,总务处卢世明主任,伙食团长朱永亮,团长助理薛盛平参加了专题会议。
在会上,洪校长宣读了泸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强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历史上“四个最严”。洪校长指出:食品安全,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所有管理人员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对照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总务处作为管理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签订好《食品安全责任书》,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媒体、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洪校长要求食堂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主动遵守新《食品安全法》,严格规范操作。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专题会议的学习,所有的员工积极行动起来,对照自查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保证了全校师生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