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到泸县建校组织召开“依法治校”专项工作研讨会。泸县人民法院、泸县人民检察院、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泸县交通运输局、嘉明镇、泸县建校、现代运业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泸县建校对学校基本情况、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学校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开学和放假、“公交进校园”开展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交通安全压力、管理压力等问题作汇报。会上,与会同志对泸县建校本部学生开学、放假的交通如何更加科学、规范以及泸县建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陈枫对在泸县建校试点的“公交进校园”的工作开展情况表示高度赞赏,并指出,要厘清当前存在的问题,要广泛收集意见和思路,持续探索制度保障,做到有预案有方案,各部门、企业加强配合,打通学生回家直达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泸县经验。
陈枫强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推进民心守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明确法治副校长责任,落实法治副校长各项工作任务,作为校园管理工作的一份子,常态化主动履行法定职责。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和法治副校长工作保障运营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交通、属地等协同管理,形成合力。三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抓手,突破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强化普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