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四川建院、绵阳师院、泸职院、川师大
成教大专学生新华社照相工作的通知
一、注意事项
1.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的对象:2013届(2011级)毕业的大专学生以及2009级、2010级未完成图像采集的大专毕业生。
2.不参加电子摄像的毕业生将无法在教育部的网站上查到自己的毕业生注册信息。请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拍照。
3.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采集图像的毕业生,统一在201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加补拍(具体拍摄地点请与成都市陕西街34号(新华社四川分社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028-86122706)。规定时间内,如果大专学员在省外工作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通讯社拍摄。
二、照相时间安排
1.在四川省外工作的大专学员:持本人身份证于10月20日到12月30日时间内到当地省会的新华社照相(星期六、星期天除外),有些新华社对照相时间有特殊规定,学员可给当地新华社打电话咨询。电子照相完成后,请将邮寄地址填写好交给照相老师,以便新华图片社将照片寄回泸县教学点(不寄给本人)。外省新华社照相时,看是否需要填抹“机读卡”,如果要填“机读卡”,机读卡填抹方法参照群共享里公布的《机读卡填涂说明》。四川建院2011级业余大专班QQ群:155416645;四川建院2011级脱产学习大专班(原13秋施工6班)QQ群:217646606。
邮寄地址:四川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邮编:646128。收信人:相应大专班主任。
2、在四川省内工作的大专学员:持本人身份证于12月4日上午9:30前到泸县福集教师进修校六楼照相,时间只有半天。由成都新华社工作人员到泸县福集照相。回福集照相的学员无需填“机读卡”。
三、2011级大专学员学号及各省新华社电话、地址见群共享里的文件。
联系人:罗树彬老师13568147899 2010级大专班主任:王秀华老师15328306256
2011级业余大专班主任:史世芬老师15808498696
2011级脱产学习大专班主任:邓良英老师15983007760
2011级、2012级学前教育、艺术类大专班主任:钟明杰老师15983028789;QQ群:225428587。
教学点:四川建院继续教育学院泸县教学点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