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 视点 ★县上安全工作检查 ★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成立2014-2015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安全领导组组长:张永鸿 副组长:洪林 魏祥群 李开海 2014年9月 主 编:泸县建校安保处 策划:王奕 潘秀刚 (内 部 资 料)
第一期 |
县安全工作检查组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共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并由学校相关领导进行了签收。学校安全办公室于9月4日上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类汇总,由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办法 、整改结果,于9月6日上午汇总后书面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学生安全行为十不准》《中职生十不准》《中职生三禁两不》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职工。
“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
成立2014-2015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
2014-2015学年度是学校“国示”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一年。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抓好学校安全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做好我校安全工作,构建和谐建校、平安建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调整2014-2015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永鸿(党总支委员、校长) 副组长:洪林(副校长)魏祥群(副书记)李开海(副校长)
成 员:黄建春(工会主席) 陈德富(党政办副主任) 高朝海(德育处主任) 王奕(安保处主任) 游小燕(德育处副主任) 游 涛(团委书记) 卢世明(总务处主任) 彭远斌(教务处主任)宋锡洪(实训中心主任) 罗树彬(教科处主任) 杨 松(信息中心主任) 胡航(招生就业培训办公室主任) 卢旭东(招生就业培训办公室副主任、培训中心主任) 唐 明(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和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处,由王奕兼任安全办主任,潘秀刚兼任安全办副主任,王奕牵头落实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潘秀刚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等,安全办成员之间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学月安全工作有喜有忧
1、 饮食安全:食堂和商店存在一定的问题,已由县上检查组和校内安全办发出整改通知。
2、 消防安全:对全校消防栓和灭火器进行了检查和更换,所有楼道和通道都安装了应急照明灯。
3、 交通安全:归宿假用车按要求规范操作,由保卫科与泸县客运中心工作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所有教师私车按要求登记和停放,校内施工车必须按时间段进出校门并控制车速。
4、 校内实作实训:要求全体学生必须着工装进出实训场,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5、 外出活动:组织新生进行了军训并到罗桥建校德育基地参观及实践活动。
6、 学生工作:学校承办和组织了泸县中小学片区篮球运动会,运动会圆满结束。
7、 晨检工作:要求各班每天上交晨检表(个别班级未及时),每周上交安全日志,作详细检查。
8、 上下楼梯管理:无问题,正常。
9、 教师、学生宿舍:师苑、板房、春华楼有漏雨现象,师苑充电房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整改。
10、 教学楼:少数班级中午不锁教室门导致教室内有被盗现象,同时充电现象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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