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力量,教育信息化对传统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模式、教学形式、学习方式等已经产生了革命性的推动作用。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教师信息化能力标准。
一、 基本标准
1.知道计算机、投影机、实物展示台、电子白板、交互式一体机的基本原理,掌握常规操作方法。
2.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主要功能,及常见的操作方法,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方法。
3.具有计算机安全和维护的基础知识。
4.熟悉Microsoft Office或WPS Office 办公软件,重点掌握演示文稿的操作和应用技能。
5.能够掌握常见工具软件的使用,如压缩软件、杀毒软件、PDF软件等。
6.会在互联网准确的上找到目标资源并下载使用。
8.了解学校校园网的接入方法,具有基本的网络故障诊断能力。
9.会使用学校数字化校园平台系统的使用。
二、教学能力标准
1.MindManager(思维导图)软件的使用。
2.掌握幻灯片课件的制作和使用,包括各种多媒体信息的整合。
3.能使用Dreamweaver等软件制作基于html格式的简单静态网页。
4.能使用速录软件教学课件。
5.掌握图片的简单处理方法。
6.能使用flash制作简单的动画教学资料。
7.掌握录制音频文件的方法以及对音频文件进行简单的编辑处理方法。
8.掌握视频文件的简单编辑处理方法。
9.学校数字化平台网络教学平台的使用,包括资源的上传、维护和使用。
10.具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教学的能力(资料收集、处理存储)。
信息中心将制订一套完整的培训方案,组织信息专业考研组和其它具有相应能力的教师对全校教师进行培训,详情请见《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方案》。希望全校教师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不断的自我学习和提高,让信息化技术服务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将学校的信息化教学推向一个新台阶。
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2013年10月